平原縣檢察院從快批捕一電動車大盜
發布者:天將軍 - 發布日期:2014-08-12 11:19 - 瀏覽次數:18次 [關閉]
齊魯法制網8月12日訊(通訊員杜清躍 王玉涵)2014年7月1日,平原縣檢察院與公安局通力合作,將屢次盜竊電動車、電動三輪車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抓獲歸案,這也揭開了近一個月來平原縣城區多起電動車、電動三輪車被盜案件的謎團。
經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唐某自2014年5月30日,到7月1日被抓獲之前,用自制撬鎖工 具分別在平原縣實驗小學門前、平原縣金街、新世紀廣場、家庭號超市、平原縣人民醫院等地作案9起, 盜竊不同型號的電動車、電動三輪車共9輛,不僅使廣大車主蒙受經濟損失,也給該縣的社會治安帶來惡劣影響。因近來此類案件多發,筆者遂從作案特點、失竊原 因、防范措施等方面做了如下研究:
一、犯罪嫌疑人盜竊作案的特點:
1、作案時間:多在被盜人騎車外出,臨時停車時;在路邊買東西,上廁所、聊天時;在早中晚三個時間點上。
2、作案地點:上班停車點、醫院、超市、網吧、學校門口等街頭巷尾無人看管的地點。
3、作案對象:電動車、電動三輪車。
4、作案工具:改錐、小剪刀、鋼絲鉗等。
二、電動車、電動三輪車被盜案多發原因:
1、車輛亂停放。盜竊地點規劃設施不配套,沒有設置規范的車棚和停車點,車輛停放雜亂無章。
2、車主防范意識不強。少數車主缺乏防范意識,不安裝防盜鎖及報警設備,或有防盜鎖而不使用,僅僅鎖上電門,主動防范意識過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電動車被盜頻發。
3、街面警力不足。由于街面打擊現行不力,使得一些盜竊犯屢屢得手,因此還需要加強警力來壓縮犯罪空間。
4、缺乏必要的管理措施。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電動車的管理措施。
5、銷贓渠道多,打擊不及時。由于此類案件偵辦過程中存在查證難、取證難的特點,公安機關對此類案件打擊往往滯后于犯罪的發展。
三、防范措施:
(一)從思想入手,解決意識問題。
1、做好群眾宣傳工作,要有防范意識。政府各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加強對群眾的法制教育,使廣大人民群眾意識到購買贓車的危害后果,在思想意識上自覺抵制買賣贓車的行為,堵塞銷售渠道。
2、車輛被盜后要及時報案,將車輛信息登記清楚,以便公安機關破案和認領。
3、平時,尤其是夜間要盡可能把電動車推到房間或家院內存放,因事外出,要將房門或院門鎖上。
4、白天,由于室內空間的限制,不得不將電動車放在室外時,不要忘記隨手上鎖。
5、需臨時停車時,要將電動車存放在有人看管的存車處。若無存車處,也要將車存放在有人來往的明處。
6、在路邊買東西,上廁所或聊天時,不能為圖省事,不上鎖就將車子停放在路邊,這極易為那些偷車賊創造便利條件,趁車主不留神之機,“順手牽羊“溜之大吉。
(二)從措施入手,解決防范問題。
1、生產廠家須在電動車的主要部件上印制編碼,經銷商須建立信息網絡系統,在商品售出時要將與產品對應的客戶信息輸入在案,當公安機關查到可疑車輛時可以及時查證,也方便失主及時認領。
2、車主應為車輛配備一把優質合格的車鎖。最好買一把質地厚重的U型鎖。
3、安裝防盜產品。這些產品在電車被觸動、移動、震動時會發出高分貝的報警聲音,它可以向車主通報有人動車,迫使竊賊放棄作案。
4、打造個性化的電動車形象,往往會令竊賊望而卻步。這既便于自己識別,又可使盜車賊和收贓者有所顧忌,不敢行竊或銷贓。
5、停放時盡可能做到車、電分離。大多數情況下,竊賊不偷沒有電池的車。
6、電動車一旦失竊,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不要讓盜車賊逍遙法外。
檢察官答疑
1、舊電動車、二手電動車難道還會被偷嗎?
答:很多人存在僥幸心理,認為自己的電動車破舊不值錢,小偷不易盯上,于是放松警惕,這種做法是錯誤的。不要貪圖一時方便而忽視了安全防范工作,務必時刻看管好自己的電動車,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2、電動車失盜后還能找回來嗎?都到哪里去了?
答:盜竊后竊賊一般會以最快的速度廉價銷贓到外地,且犯罪嫌疑人為避免被人發現,一般選擇 二手車市場或收廢品的路人等,所以給追贓帶來很大難度,但如報案及時,破案迅速,追贓有力,還是有大量被盜電動車能夠被追回的。所以被盜車主在發現電動車 被盜后應及時報告給公安機關,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這樣電動車被找回來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竊賊將偷盜來的電動車以低價賣給他人,或將偷來的電動車拆卸 后,以低價將電動車電池賣給廢舊收購站。目前最主要的銷贓渠道還是以在二手車市場或路邊兜售被盜電動車為主。當然也不乏拆卸舊車組裝新車兜售的人存在。
檢察官寄語:那些購買贓車的路人,你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且由于你的違法行為導致犯罪分子得以很快銷贓,從而導致此類案件的多發,如不全民斗爭,下一個受害人有可能是你自己還有身邊的親朋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