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店老板盜竊20多輛車 案發后老婆提離婚
發布者:天將軍 - 發布日期:2014-07-16 11:44 - 瀏覽次數:38次 [關閉]
7月14日下午3時,當高陵縣公安局副局長唐煒將一輛三輪車的鑰匙,交到63歲的失主王保華的手中時,他頓時淚如雨下:“這個三輪車是我花6700元購買的,可以說是全家人大半年的積蓄,要不是民警及時追回,都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過啊……”這是當日下午,高陵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門前,民警為失主發還被盜電動車時的一幕。6月下旬,高陵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先后接到兩名群眾報案,稱停放在超市門口的電動自行車被盜。派出所所長王鐵和班子成員高度重視,立即安排民警在轄區的幾個大超市門前便衣蹲點守候。6月20日清早,城關派出所副所長邸江勇便帶領民警來到了轄區某超市蹲守,截至當日他們已經是第三天在該超市輪番守候了。大約中午11點多,在守候了4個多小時后,突然一個30多歲的神秘男子,出現在民警的視線中,只見該男子不停的在存放電動車區域來回走動,在對電動車觀察時,還不停的用手拍拍電動車。“密切注意,目標出現,男子在盜竊電動車前對電動車的報警裝置進行試探,立即跟蹤……”副所長邸江勇對守候的民警說道。
副所長邸江勇的話音剛落,只見該男子盯上了一輛綠色的富士達電動車,見該車沒有上鎖,便迅速將該電動車向東推走,還沒有走出10米便被守候的民警孫闖和周騰飛當場抓獲。
在派出所里,民警根據前期調取的監控視頻,發現該男子正是幾起電動車被盜案的嫌疑人,經查,29歲的彭某,現居住在涇陽云陽鎮。對在超市門前盜竊電動車案件供認不諱,并交代從2013年開始,陸續在縣城幾大超市門前及醫院周邊,盜竊電動車20多輛,涉案金額高達3.5萬元。根據彭某交代,民警先后追回14輛被盜電動車。彭某對辦案民警說,他所盜來的電動車全部都賣給了涇陽縣一個村子,3000多元的電動車,以300、500最多不超過1000元出手。派出所所長王鐵在介紹案情時還風趣地說道:“彭某對盜竊回來的電動車都要重新加工,有破損、刮痕等都自己進行修理加工翻新……”民警正是根據該細節進行了深挖,原來彭某不但是一名電動車大盜,而且還是一名電動車店的老板,由于彭某背著妻子大肆盜竊,案發后,妻子已向法院正式提出和他離婚。
城關派出所所長王鐵說:“彭某采取甲地租住乙地盜竊,作案時都要從涇陽搭乘長途客車到高陵縣,再把被盜來的電動車騎回去。民警在到涇陽縣某村子追贓時,大半個村子都買過彭某盜來的電動車。”
文/圖本報記者晁陽實習生李婷婷拓丹
是一種責任也是一種擔當
丟失電動車本說是一件再平常不過的事情,而在高陵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的眼里卻并不這么看,因為群眾的事情無大小,再小的案件也會給群眾帶來損失,畢竟群眾的每一分錢都來之不易,而用城關派出所所長王鐵的話說,身穿警服,頭頂國徽,不僅僅是擺樣子,更是一種責任也是一種擔當,對群眾的責任對人民的擔當。高陵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正是用這種破小案的責任和擔當來提高群眾的滿意率,從而進一步拉近了警民關系。也是公安機關走群眾路線的結果。
話又說回來,要是城關派出所民警沒有這份責任和擔當,不去輪番守候,夜以繼日的蹲點,可能群眾丟失的不僅僅是20多輛電動車,甚至會更多,正是有了這份責任和擔當,才及時的抓獲了罪犯,挽回了群眾的損失,贏來了群眾的叫好聲、喝彩聲,群眾才發自內心的送來了錦旗,對民警說出了想要說的真心話。難道這種責任和擔當不值得我們借鑒和深思嗎.